2022-09-30 11:53:43 鹤岗人事考试网 //hegang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黑龙江华图教育
【导读】鹤岗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:省考常识高频:宣告失踪的表述,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(hljhtjy),鹤岗市培训咨询电话:0468-3853965 / 15699688032。
关于宣告失踪的表述,正确的是 ( )
A.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仅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
B.某甲已下落不明一年,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
C.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
D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,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
D【解析】本题考查宣告失踪。A项,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,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。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,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,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,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,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,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。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,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,保护失踪人的利益,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。表述错误,故排除。B项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十条规定,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。B项表述错误,故排除。C项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对同一 自然人,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,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,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。可见,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。C项表述错误,故排除。D项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,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。表述正确,当选。因此,选择 D 选项。
图书教材及网络课程名称 | 数量 | 价格 | 点击购买 | 展示 |
专属备考微信客服 | / | 0元咨询 | 点击添加 | |
2023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4本套(教材+历年) | 4本 | 45-149元 | 点击购买 | |
精选易错1200题+申论批改实录66例 3本 | 4本 | 35元 | 点击购买 |
贴心微信客服
贴心微信客服
上一篇:省考高频热点:构成无因管理的是
下一篇:没有了
10万+
阅读量150w+
粉丝1000+
点赞数
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06号华图教育
客服热线:0451-88882340
网站://haerbin.huatu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