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0-08 09:52:05 鹤岗人事考试网 //hegang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黑龙江华图教育
【导读】鹤岗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: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备考热点: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,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(hljhtjy),鹤岗市培训咨询电话:0468-3853965 / 15699688032。
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,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:
A. 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, 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
B. 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的签名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第
C. 民事诉讼中,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, 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
D. 刑事诉讼中, 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
【答案】 C
【解析】 第一步, 本题考查诉讼法并选错误项。
第二步, 根据 《民事诉讼法》 第 76 条规定,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。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,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; 协商不成的, 由人民法院指定。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,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, 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。 即人民法院可以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, 故选项中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进行鉴定的说法错误。
因此, 选择 C 选项。
【拓展】 A 项: 根据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 第 40条第 1、 3 款规定,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,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: (一)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; (二)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; (三) 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; (四) 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。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, 可以通过补正、 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、 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,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。
B 项: 根据 《民事诉讼法》 第 77 条规定,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, 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、 证人。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, 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。 所以, 鉴定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。
D 项: 根据 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 78 条规定,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,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。 经人民法院通知,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,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; 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。 故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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